嫁出或離婚的女兒,清明節可以祭祖掃墓嗎? 傳統上,嫁出去的女兒,是不可以拜祖先的,也不可以去掃墓(自己姓氐的祖墳)。所謂女兒拿祭品拜祖,掃墓,會帶走財富,使兒子走衰,不吉。
起來實在沒有道理,這個習俗不太合理,有阻止女兒對已逝親人盡孝心,違反中華民族行孝道的傳統美德。 怎麼辦?可依習俗做變通,辦法如下: 1.首先必須獲得兄弟的允許就可以拜了。 2.女兒只能拿一枝香拜親人或拜祖,兒子必須拿三枝香。 3.女兒插香時,只可插在香爐左右兩邊,中間必須留給兄弟。 4.嫁出的女兒所燒化的金銀元寶(金紙),也不可超過兄弟的數量。 5.離婚的女兒,是可以祭祖掃墓的,不會帶走兄弟財富或好運,但必須先禮讓兄弟拜,香不插中爐,祭品不超過兄弟即可。(不須要兄弟同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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